一、项目编号:n************
二、项目名称: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项目-弱电工程采购项目
三、相关当事人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2号502号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、1625号
四、基本情况:
************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“中标公告”。
投诉事项1: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未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产品品牌、规格型号,即未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详细的分项报价表。
投诉事项2:评审标准中“项目实施方案”、“售后服务方案”未细化量化,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,应终止评审,评审结果无效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:
综上,投诉事项一投诉成立,但不影响中标成交结果。投诉事项二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94号)“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:(一)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”之规定,本机关决定,驳回投诉。
******财政局
2024年4月18日
二、项目名称: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项目-弱电工程采购项目
三、相关当事人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2号502号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、1625号
四、基本情况:
************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“中标公告”。
投诉事项1: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未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产品品牌、规格型号,即未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详细的分项报价表。
投诉事项2:评审标准中“项目实施方案”、“售后服务方案”未细化量化,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,应终止评审,评审结果无效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:
综上,投诉事项一投诉成立,但不影响中标成交结果。投诉事项二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94号)“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:(一)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”之规定,本机关决定,驳回投诉。
******财政局
2024年4月18日